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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
阅读次数:2035 发表时间:2011-10-27
各投标单位:
为确保西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正常运行,同时保障广大投标单位的切身利益,现就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各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,必须以转账形式从银行存款基本账户(在交易中心信用档案管理科已备案)缴纳。无论采取转账支票、电汇或网银任一方式缴纳,都必须在进账单、付款回单等银行单据的摘要栏或空白处填写与“西安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缴存通知单”一致的工程进场登记号。
填写注意事项:
1.只填写进场登记号,如“XA1100000”,不得加入其它任何字符。(详见附件)
2.一家投标单位同时缴纳多个工程或一个工程多个标段投标保证金时,必须分多笔缴纳,并分别填写进场登记号,不得合并缴纳。
即日起,凡不按上述通知要求转款而造成逾期、无法确认等后果,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。交易中心并将对其通报批评。
附件:《进账单》样式
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